转发《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3浏览次数:114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教科规办字〔20218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的通知

 各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辽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把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成咨政报告,更好发挥教育科研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教育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征集辽宁省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件征集范围

2016-2020年省教育科学规划已结题课题形成的决策咨询成果。

二、稿件基本要求

观点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反映教育事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紧迫问题和值得重视的潜在问题,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材料内容对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实践有实际改革意义。所提建议务实管用、科学可行,注重建设性,富有启发性。

三、申请材料要求

1.观点鲜明,逻辑缜密,条理清晰,结构合理,文风朴实,语言精炼。申报研究决策咨询成果字数都应控制在7000-10000字。

2.每个课题限报一项研究决策咨询成果。各市规划办和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3.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申报者上报材料要真实反映自己的研究决策咨询成果,不能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四、稿件受理相关事宜

1.请各市规划办和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积极做好决策咨询成果的征集组织和初审工作,并将纸质版材料一份邮寄至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到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

2.我办将组织专家评审出研究决策咨询成果并汇编成集。

3.材料报送时间2021111012日,逾期不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送地点: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405室、406室,邮编:110031

联系人及电话:刘新杰(86850016)、苗青(86903499)。

电子邮箱:86903499@163.com

 附件: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成果申报表.doc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决策咨询成果汇总表.xls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08

我院具体要求:

1.各单位统一上报有关材料;

2.按照文件要求,上报的各种材料一式一份;

3.请于11217:00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南教11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596517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姜俊颖 电话:0411-391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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